部首 部首以外筆畫 總筆畫
15 19

ㄉㄨˊ

解釋

1.古代用以書寫文字的木片。

2.書、信、文件。、案、公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名]

1.古代用以書寫文字的木片。如:「簡」。《漢書.卷六三.武五子傳.廣陵厲王劉胥傳》:「佩玉環,簪筆持趨謁。」唐.顏師古.注:「犢,木簡也。」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神思》:「子建援如口誦,仲宣舉筆似宿構。」

2.文書、書籍。如:「文」、「連篇累」。《後漢書.卷六二.荀淑傳》:「所見篇,一覽多能誦記。」

3.信札。如:「尺」。《儒林外史》第三三回:「小姪菲才寡學,大人誤採虛名,恐其有玷薦。」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書信,又稱書、啟、箋、、簡、札等. 是人們以書寫於紙張(或其他的文字記錄體)的文字、圖像爲內容的一種交流形式. 在中國古代,也簡稱爲“書”或「尺」等等,在例如司馬遷給朋友任安的一封書信被稱爲《報任安書》. 「尺」最早見於西漢典籍,司馬遷的《史記·倉公列傳》雲:“緹縈通「尺」,父得以後寧. ”古時書信稱作尺,是因爲當時書信所用竹簡或絹帛長約一尺,故有此說. 因爲它使得“說”和“聽”可以不在同時、同地進行. 中國南朝有諺雲:“尺書疏,千里--面目也. ” 這也同時意味着,書信從發信人到收信人可能需要一個投遞的過程,才能實現這一異時、異地的“聽”“說”交流. 在現代,絕大部分的信件是通過郵局投遞、寄送的. 而在郵局出現之前,信件大多由私人傳遞和送達,承擔這項任務的人在中國古代被稱爲「信使」、「信差」. 書信由箋文和封文兩部分所構成. 箋文即寫在信箋上的文字,也就是寄信人對收信人的招呼、問候、對話、祝頌等等. 箋文是書信內容的主體,書信的繁簡、俗雅及至其他方面的風格特徵,幾乎都由內容主體決定. 封文即寫在信封上的文字,也就是收信人的地址、姓名和寄信人的地址、姓名等等. 封文是寫...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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