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íng quán
權宜行事。《公羊傳.桓公十一年》:「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明.史可法〈復多爾袞書〉:「甚至如玄宗幸蜀,太子即位靈武,議者疵之;亦未嘗不許以行權,幸其光復舊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