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戰爭

ㄙㄢㄕˊㄋㄧㄢˊㄓㄢˋㄓㄥ

sān shí nián zhàn zhēng

解釋

十七世紀初,發生於西方國家的宗教戰爭中,最慘烈的一役。西元一六一八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太子費迪南接掌波西米亞王位,對新教採取敵視政策而引起境內新、舊兩教大戰,並進而由內戰演為國際性的戰爭。一六四八年,與戰各國簽定威士特法里亞條約,結束了這場長達三十年的戰爭,並承認新、舊教徒有同等的權利。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三十年戰爭(Dreißigjähriger Krieg;1618年-1648年)是由神聖羅馬帝國的內戰演變而成的一場大規模歐洲戰爭. 戰爭以波希米亞人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為肇始,最後以哈布斯堡家族戰敗並簽訂世界首個國際公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告終. 這場戰爭使各日耳曼邦國的人口被消滅了約25-40%;路德城維滕貝格75%人口陣亡,波美拉尼亞65%的人口陣亡,西里西亞25%的人口陣亡,日耳曼各邦國男性有將近50%陣亡,包括平民有約800萬人死亡. 1517年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爲標誌的德意志宗教改革,引導了全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這時候中歐與西歐出現了重大的變革,馬丁·路德的路德派、加爾文的加爾文派、亨利八世的盎格魯派等被稱作新教,各自流行,使歐洲分為天主教(舊教)與新教兩大陣營,而神聖羅馬帝國諸侯則在信仰上出現了嚴重歧見,同樣地分裂為天主教與新教兩派. 隨著查理五世在1555年簽署《奧格斯堡和約》,暫時結束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戰爭,和約內容主要是: * 帝國內224個諸侯國允許自行決定各自領土的法定官方宗教,即“教隨國立”. * 一些天主教的王公主教轄區中路德派教徒可保...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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