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部首以外筆畫 總筆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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ㄗㄚˊ

解釋

[動]

擠壓、逼迫。唐.韓愈〈辛卯年雪〉詩:「崩騰相排,龍鳳交橫飛。」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刑(讀音:ㄗㄢˇ/zǎn),又稱指,中國古代一種夾手指的肉刑,一般用於女性. 刑具叫做「子」,係由繩索和數根小木棍穿繫而成,木棍數量多為五或六根,串成如「冊」形,藉拉扯二側繩索使木棍向中間壓迫,若人手指置於其中,輕者皮開肉綻,重者指骨可能被夾斷. 官府常用此刑對女犯逼供. 據說,行刑時衙役先把子朝地上一摔,嚇唬受刑的犯人. 然後命令犯人跪地雙手合掌,向上高舉過頭頂,不讓犯人看到自己受刑的雙手,再把刑具套上犯人的指縫之間,夾在大拇指以外四對手指的指根部位,拉動繩套收攏木棍,擠壓犯人的手指,造成劇痛. 而犯人看不到受刑的雙手,會加強用刑的效果,更快失去抗拒的意志. 行刑時兩個衙役在犯人左右兩旁收繩,一個衙役在犯人身後扯着犯人頭髮,防止過度掙扎. 還有是 “敲”,是把子收緊後,把繩套繞在子上綁牢,用木榔頭敲打棍的兩頭,使棍在指根間來回移動,摩擦被夾緊的指根表皮,加重受刑者的痛苦. 所以“敲”也叫“攛梭”. 敲得多了會使指根脫皮潰爛,痛苦非凡. 西方古代也有類似的刑罰. 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第一個女畫家阿特蜜希雅·真蒂萊希曾被刑逼供. ...閱讀更多

中文維基百科

ㄗㄢˇ

zǎn

解釋

古代的一種以木條用力夾指的刑罰。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動]

古代的一種刑罰。以木條用力夾指。明.姚茂良《精忠記》第一八齣:「叫你打,著實打;叫你,著實。若有容情,一概問罪。」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一七齣:「楊老爺新做了禮部,連你們官兒都管的著,明日拿去掉你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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