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

ㄓㄨˇㄊㄧˇ

zhǔ tǐ

解釋

1.事物中的主要或關鍵部分。學生是學校的主體,一切措施大都以他們為優先考量。

2.哲學上指有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個體。在哲學系統中,主體便是一種個別自我。

3.法律上指權利義務賴以發生的,稱為「主體」。相對於客體而言。如人為權利義務的主體,物即為客體。他擁有這棟別墅的所有權,人是主體,而別墅是客體。

相反詞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1.事物中的主要部分。如:「學生為學校的主體。」

2.哲學上指有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個體。

3.權利義務所賴以發生的稱為「主體」。相對於客體而言。如人為權利義務的主體,物即為客體。

相反詞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主體(Subject)在哲學上指的是一個擁有獨特的意識並且/或者擁有獨特個人經歷的存在,或者另一個外在於其自身並與其有關係的實體. 主體是觀察者,客體是被觀察者. 這一概念在大陸哲學中尤其重要. 其中,主體是討論自身本質的核心術語. 主體的本質在英美分析哲學中就主觀經歷的討論中也起着核心作用. 主體和客體間尖銳的對立對應着笛卡爾哲學中思維和廣延物間的對立. 笛卡爾認爲思維(主觀性)是精神的本質,廣延物(佔據空間)則是物質的本質....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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