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法

ㄐㄧㄠˋㄒㄩㄝˊㄈㄚˇ

jiào xué fǎ

解釋

教師教授學生學習各種學科的知識、技能所採用的具體方法。一般分為普通教學法與各科教學法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教育學是研究教育現象和教育問題,揭示教育規律的一門學科,是一門研究如何培養人的科學. 教育學作爲一種思想和想象,零星記載於當時的思想家、哲學家的言論和著作中,如柏拉圖的《理想國》,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昆體良的《雄辯術原理》、中國戰國時期的《學記》、《論語》和《孟子》、韓愈的《師說》. 也常見於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許多思想家們的哲學、社會學論著中. 1623年,弗蘭西斯·培根發表《論科學的價值和發展》,首次把教育學作爲一門獨立的科學,從其他科學中分離出來. 1632年約翰·阿摩司·誇美紐斯的《大教學論》出版,標誌着教育學成爲了一門獨立學科. 還有一些思想家以自然主義爲指導,對教育思想、內容、方法等都有較爲豐富的論述,如約翰·洛克的《教育漫話》,盧梭的《愛彌爾》等. 18世紀末,教育學以哲學、心理學、倫理學爲基礎,形成初步理論,並作爲一門獨立學科出現在大學講臺上. 伊曼努爾·康德,是最早在大學裏講授教育學的學者之一. 他明確提出教育的方法必須成爲一門科學. 1806年,約翰·弗里德里希·赫爾巴特發表《普通教育學》,標誌着科學教育學的建立. 實驗教育學的代表梅...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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