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經

ㄈㄚˇㄐㄧㄥ

fǎ jīng

解釋

書名。戰國魏李悝撰,六篇,為我國刑法列為專篇之祖,亦為我國最古之法典。相傳商鞅曾得之以相秦君。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法經》是戰國時期魏國李悝制定,爲中國最早的一部初具體系的法典,成爲以後歷代法典的藍本. 《法經》原文已失傳. 根據後來文獻記載,《法經》共有六篇,即盜法(針對侵犯私有財產)、賊法(針對侵犯人身體)、囚法(或網法,用於斷獄)、捕法(用於補亡)、雜法(用於懲罰越城、賭博、欺詐、貪污、淫亂等行為)、具法(根據具體情況加重或減輕刑罰的規定)(來源,歷史的長河, 中國歷史十六講) 《法經》的本意是以法制來保障魏國的變法有序的進行,然而影響超越了魏國. 商鞅從魏國進入秦國,幫著秦孝公變法,便是遵循《法經》進行的. 以後的秦律和漢律都是在《法經》的基礎上逐步擴充而成的. *《中國法制史》,蒲堅著,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6年10月版,ISBN 7-304-02441-0,第四章第二節....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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