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首痛心

ㄐㄧˊㄕㄡˇㄊㄨㄥˋㄒㄧㄣ

jí shǒu tòng xīn

解釋

形容傷心痛恨到了極點。《南史.卷六九.虞荔傳》:「不意將軍惑於邪說,翻然異計,寄所以疾首痛心。」《英烈傳》第二六回:「恒思前事,疾首痛心。」也作「痛心疾首」。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義參「痛心疾首」。見「痛心疾首」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痛心疾首」之典源,提供參考。《左傳.成公十三年》1>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晉將伐女。』狄應且憎,是用告我。楚2>人惡3>君之二三其德4>也,亦來告我,曰:『秦5>背令狐之盟6>,而來求盟於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7>、楚三王8>,曰:「余雖與晉出入9>,余唯利是視10>。」不穀11>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12>。』諸侯備聞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13>寡人14>。寡人帥以聽命,唯好是求15>。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寧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秦桓公既與晉厲公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與楚,欲道以伐晉,諸侯是以睦於晉。〔注解〕(1)典故或見於《詩經.小雅.小弁》。(2)楚:周成王封熊繹於楚,春秋時稱王,為戰國七雄之一。地轄今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及河南南部,後為秦所滅。(3)惡:音ㄨˋ,憎恨、討厭。(4)二三其德:形容意志不堅,反覆無常。見「二三其德」。(5)秦:春秋時國名。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莊公時徙居大丘,地約在今之陝西省興平縣東南的槐里城。到了戰國孝公時定都咸陽,直到秦王政二十六年(西元前221)統一天下,建立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帝國。(6)令狐之盟:春秋魯成公十一年,秦、晉兩國因為邊界問題在令狐這個地方訂立的盟約。令狐,春秋時晉地,故城約在今山西省臨猗縣一帶。(7)三公:指秦穆公、秦康公、秦共公。(8)三王:指楚成王、楚穆王、楚莊王。(9)出入:結交來往。(10)唯利是視:一心一意只追求利益。(11)不穀:不善,古代君侯之謙稱。此處指楚國君王。(12)懲不臺:責罰行事不專一的人。(13)暱就:親近。(14)寡人:寡德的人。古代國君之謙稱。此處指晉侯。(15)唯好是求:只求修好。好,音ㄏㄠˇ。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痛心疾首」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據《左傳.成公十三年》載,春秋時代魯成公十三年四月,因為秦國違背雙方在令狐訂立的盟約,於是晉侯派呂相出使秦國,目的是斷絕兩國的盟友關係。呂相傳達的內容大致上說:「晉獻公和秦穆公時,兩國關係十分密切,不但訂立盟約,還結為姻親。之後秦穆公又幫助在外流亡的晉公子重耳,返國當上國君。但是兩國為了國界的問題,秦國的態度反覆,時常來犯。為了解決紛爭,最後兩國訂立『令狐之盟』,沒想到秦國不但背棄盟約,並且和楚國結盟,對上天和秦國、楚國的歷代先君盟誓說:『秦國雖然和晉國結交往來,但只追求利益,不顧其他。』事實上,楚人厭惡秦國的反覆無常,於是轉告晉國,要好好懲罰意志不專一的秦國。其他諸侯知道這件事後,也都痛恨秦國到了極點,大家都來親近晉國。晉國要秦國做個了斷,是要戰爭還是要和平共處。」同年五月,晉國和諸侯國聯軍,打敗秦國。後來原文中的「痛心疾首」演變為成語,用來指痛恨到極點。

書證

01.《陳書.卷一九.虞荔列傳》:「不意將軍惑於邪說,遽生異計,寄所以疾首痛心,泣盡繼之以血。」02.《英烈傳》二六回:「臣竄伏東南,豈敢征國,實謀全命。恆思前事,疾首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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