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

ㄩˊㄐㄧㄚㄉㄧˋㄌㄨㄣˋ

yú jiā shī dì lùn

解釋

佛教典籍。無著者。唐代玄奘譯,百卷。內容總述唯識理論及瑜伽行者修行的經驗歷程、成就的果位。是瑜伽行派的根本論典。本論在玄奘之前已有部分的漢譯,如北涼曇無讖譯的《菩薩地持經》十卷、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的《菩薩戒經》九卷、南朝陳真諦譯的《決定藏論》三卷皆是。也稱為「十七地論」。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瑜伽師地論》(梵語:),舊名《十七地論》,簡稱《瑜伽論》,是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的根本大論,也是大乘佛教瑜伽行者修行所依循的根本論典. 瑜伽意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以其「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亦即相應」,即是在禪定修行中,心境相應. 所謂瑜伽行,就是修行種種禪定、觀行,其中入門者,為數息觀與不淨觀. 瑜伽師即是自作修行乃至講述傳授瑜伽諸法之師,實際上就是中國歷來常說的禪師. 總括來說,「一切法無不皆是瑜伽師地,以瑜伽師用一切法為依緣故」,也就是說一切法都是瑜伽師用來修行、觀行的對象. 修習種種觀行的佛教僧侶,被尊稱為瑜伽師或觀行師,這些瑜伽行者,即是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前身. 此論相傳為無著經由禪定,上升至兜率天親自受學於彌勒菩薩,從彌勒處得到此論並傳述後世 . 作者問題: 1)據玄奘譯謂此論是彌勒菩薩說. 2)據西藏傳此論是無著論師造. 3)部份學者如勝呂信靜 等認為非個人的著述,應是不同階段集成的作 品. 本論的組織,共有五分,以本地分爲中心所在,其餘四分是本地分的更詳細補充說明. # 本地分,一卷至五十卷. 略廣說明三乘根本十七地的意涵. 內...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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