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ㄌㄧˇ

lǐ sī

解釋

人名。(?~西元前208)字通古,楚國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人。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後受秦始皇重用,入秦為相。主張廢封建,定郡縣,行禁書令,統一文字,變籀文為小篆。並曾與趙高、胡母敬等,整理當時通行的秦文,寫成《倉頡篇》七章。後為趙高所害,腰斬於咸陽市。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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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 ,楚國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方)人,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 李斯曾任秦朝左丞相,司馬遷著《史記》,將李斯和趙高併寫於《李斯列傳》. 或說字通古 . 早年爲上蔡郡的小吏,負責掌管文書,後和韓非師從荀子學習帝王之術,後來都成為諸子百家中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 李斯學成後進入秦國,爲秦相文信侯呂不韋的舍人,文信侯很賞識李斯,任他做郎官. 後勸說秦王政攻滅東方六國是勢之所在,須把握時機而為之,及後被任命爲長史. 秦王政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錢到山東六國去遊說,離間各國君臣,又任命其爲客卿. 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由於一位姓鄭名國之水利工程師以修築渠道爲名,其實是為韓國來到秦國做間諜,秦王下令驅逐六國客卿. 李斯上《諫逐客書》阻止,被秦王政所採納,不久官至廷尉. 在秦滅六國之戰的事業中起了較大作用. 秦統一六國後,李斯與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等議定尊秦王尊號爲皇帝. 李斯主張郡縣制,反對分封制;又主張焚燬民間所收藏諸子百家之書. 李斯還參與了秦朝諸多制度建設,對後世影響深遠. 秦始皇死後,李斯爲保身,與趙高陷害秦始皇長子公子扶蘇,立秦始皇幼子胡亥爲皇帝,後被趙高所害,誅滅...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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