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部首以外筆畫 總筆畫
6 10

ㄢ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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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1.長方形的桌子。頭、神、伏疾書

2.與公務相關的書面資料、記錄。、翻、檔

3.提出的計畫、建議。、草、議

4.泛指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訟、五三慘

5.古代盛飯食的短足木盤。齊眉

6.研查考證後所作的說明、註解或論斷。同「按」。編者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名]

1.古代盛飯食的短足木盤。《後漢書.卷八三.逸民傳.梁鴻傳》:「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齊眉。」南朝宋.鮑照〈擬行路難〉一八首之六:「對不能食,拔劍擊柱長歎息。」

2.長方形的桌子。如:「桌」、「伏疾書」。唐.李白〈下途歸石門舊居〉詩:「羨君素書嘗滿,含丹照白霞色爛。」

3.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如:「犯」、「命」、「投」、「破」、「五三慘」。

4.與公務相關的文書、成例或獄訟判定的結論。如:「檔」、「串供翻」。《隋書卷七五.儒林傳.劉炫傳》:「今之文簿,恆慮覆治,鍛鍊若其不密,萬里追證百年舊。」

5.提議或計畫之類的文件。如:「提」、「草」、「腹」、「方」、「議」。

6.文章中,作者所加的說明或判斷。同「按」。如:「語」。

[動]

1.向下壓。通「按」。《史記.卷一○七.魏其武安侯傳》:「籍福起為謝,灌夫項令謝。」

2.考查、察辦。通「按」。《戰國策.趙策二》:「臣竊以天下地圖之,諸侯之地,五倍於秦。」《史記.卷一○七.魏其武安侯傳》:「丞相言灌夫家在潁川,橫甚,民苦之,請。」

3.依據、依照。通「按」。《荀子.不苟》:「曰國亂而治之者,非亂而治之之謂也。」《韓非子.孤憤》:「人臣循令而從事,法而治官。」

[連]

乃、於是。《荀子.榮辱》:「故先王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戰國策.趙策一》:「秦與梁為上交,秦禍攘於趙矣。」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是東亞傳統的一種傢俱. 早期的和牀榻的功能一樣,用於坐臥. 漢朝,出現了用於進食的低矮食,當時因爲是分食制,食面積較小,接着,還出現了用來放置物品的. 到了晉朝,的高度和長度都在增加,分食制也由合食制過渡. 到了宋朝,合食制已成主流,盛放食物的傢俱也由更大的桌代替了原來的.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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