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

ㄒㄧˋㄑㄩˇ

xì qǔ

解釋

1.中國傳統的戲劇表演形式。綜合詩歌、音樂、舞蹈、武術等藝術,由演員以歌舞、動作、對白來演出故事。在古代的農業社會,戲曲具有教育與娛樂的雙重功能。

2.雜劇或傳奇的曲文。根據一定的曲調譜寫,字數、平仄及押韻都有嚴格的要求。戲曲文學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1.中國傳統舞臺表演的藝術形式。係綜合文學、音樂、舞蹈、武術等藝術,由演員以歌舞、動作、對白演出故事。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二七.雜劇曲名》:「稗官廢而傳奇作,傳奇作戲曲繼。」

2.雜劇或傳奇的曲文。係根據一定的曲調譜寫,字數、平仄及押韻都有嚴格的要求。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戲曲是指中華文化的傳統戲劇,近現代學術研究統稱為國劇 . 「戲曲」一詞始見於《水雲村稿》中〈詞人吳雲章傳〉,指南宋流行於民間的永嘉戲曲,是南戲戲文發展之濫觴. 在河南省偃師市出土的一座宋代墓葬裏,發掘出來的“宋雜劇演員丁都賽雕像磚”,是中國現存的最早記錄戲曲演出活動形象的文物. 爾後,「戲曲」之名迭有變遷,以「戲曲」指稱「中國傳統戲劇」,須待王國維《宋元戲曲考》問世,本書以「戲曲」為名,首度將中國傳統戲劇推上近代學術之林,「戲曲」乃成為「中國傳統戲劇」之專稱. 王國維將戲曲定義成「合歌舞以演故事」,同時也指出代言體是戲曲不同於其他文類的重要特點. 由此定義看來,戲曲必須具備演員、劇場、詩歌、舞蹈、音樂、代言體、演故事等基本元素. 臺灣學者曾永義將王國維對戲曲的定義視為戲曲小戲必須具備的條件,小戲的表演藝術較為原始. 而相較於小戲的大戲有更高度的藝術表現,已經是綜合的文學與藝術,其定義為:「中國古典戲劇是在搬演故事,以詩歌為本質,密切結合音樂和舞蹈,加上雜技,而以講唱文學的敘述方式,通過俳優妝扮,運用代言體,在狹隘的劇場上所表現出來的綜合文學和藝術. 」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首發《人...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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