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國公約

ㄐㄧㄡˇㄍㄨㄛˊㄍㄨㄥㄩㄝ

jiǔ guó gōng yuē

解釋

西元一九二一年華盛頓會議,由中、美、英、法、日、義、比、葡、荷九國所簽訂的公約。條約內容主在重申「門戶開放」原則,維持各國在我境內工商業機會的均等;並助我發展強有力的統一政府,維持領土完整及行政獨立。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九國公約》(Nine-Power Treaty;九カ國條約) 是1922年一項根據門戶開放政策確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公約. 在鴉片戰爭結束後由於宗藩體系的瓦解,清朝“閉關鎖國”的政策已經成爲過去. 華盛頓會議的所有參會國家美國、比利時、英國、中國、法國、意大利、日本、荷蘭和葡萄牙於1922年2月6日簽署了該條約. 美國國務卿約翰·海伊於1899年9月至11月發出了有關門戶開放政策的“公開信”, 隨後於1900年7月發佈了外交函,請求所有在中國擁有特權的國家正式宣佈將保持門戶開放,在他們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內的通商口岸,所有的國家都擁有平等的進出權利. 由於擔心歐洲列強和日本正準備將中國瓜分爲殖民地,海伊還增加了一些條款,要求維護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完整. 儘管沒有哪個國家明確肯定過海伊的提議,但海伊仍宣佈每個列強原則上都已同意,並且1900年以後訂立的條約都參考了門戶開放政策 . 儘管如此,清帝國內部各強國之間在爭取鐵路權,採礦權,貸款,外貿港口等特權上的競爭有增無減. 在日俄戰爭 (1904-1905)和二十一條(1915)之後,美國尤其對日本對中國的意圖持懷疑態度,並多...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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