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學道

ㄊㄧˊㄒㄩㄝˊㄉㄠˋ

tí xué dào

解釋

職官名。宋以後管理與主持一省儒學和學政的長官。明.周朝俊《紅梅記》第二四齣:「這廝好無禮,明日送提學道處置他。」也稱為「提督學道」、「學道」。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學政,全稱提督學政,別稱學使、學臺,古代學官名. 學政一般由翰林學士或進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屬等京官擔任,職責是“掌一省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 ,例如主持院試,選拔秀才,並督察各地學官. 每省一人,地位在總督、巡撫之下,與布政使(藩使)、按察使(臬使)平行,稱藩臬學. 明正統元年(1436年),在布政使司下設立儒學提舉司,設提學官(也稱學政使、人稱儒憲,學憲、督學)一名,一般由按察司副使或僉事擔任. 南直、北直任用監察御史各一員任提學官. 景泰元年(1450年)廢止了上述機構制度. 天順六年(1462年),又恢復了上述機構制度. 沿襲至1905年廢科舉,奏定《各廳州縣勸學所章程》,學政裁撤,各省改設提學使司,有提學使一人, 正三品 .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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