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部首以外筆畫 總筆畫
6 8

ㄌㄞˊ

lái

解釋

1.從別處到此處。與去、往相對。、有朋自遠方

2.從某個時間定點直至現在。、自古以

3.未的、將的。日、年、

4.做某種動作。可廣泛取代被省略的動詞。根煙

5.用於動詞之前,表示意願。唱,我和。

6.與不、得連用,表示能力可否。說不、做得

7.約略。常用於數詞與量詞之間。二十斤、三十

8.用於數詞之後,表示列舉。念他初犯,二念他年輕,此次暫且饒了他。

9.當口語中的襯字,無義。不愁吃不愁穿。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動]

1.空間從別處移動至此處。與「去」、「往」相對而言。如:「回」、「車了」。《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不亦樂乎?」

2.時間從某定點直至現在。如:「自古以,紅顏多薄命。」唐.王維〈相思〉詩:「紅豆生南國,秋發故枝?」唐.孟浩然〈春曉〉詩:「夜風雨聲,花落知多少?」

3.事情臨頭、發生。如:「這下問題了!」、「事情一,忙昏頭了!」

4.做某種動作,可廣泛取代被省略的動詞。如:「亂」、「根菸!」、「這簡單,讓我。」

[形]

1.未的、下一次的。如:「年」、「日」、「生」。《警世通言.卷六.俞仲舉題詩遇上皇》:「今科不中科中。」

2.用於數詞或量詞之間,表約略的意思。如:「三十歲」、「二十斤」。

[助]

1.接於動詞、形容詞之後,表「……時」、「……後」。唐.杜甫〈送李校書二十六韻〉:「小習性懶,晚節慵轉劇。」唐.白居易〈琵琶行〉:「去江口守空船,繞船明月江水寒。」

2.接於動詞之前,表示動作意願。如:「我唱首歌。」、「你看店。」

3.接於動詞之後,表示做了某些動作。如:「我探望你了。」、「我上課了。」

4.與「得」、「不」連用,表能力可或不可。如:「這事我做得。」、「英語我說不。」

5.用於數詞之後,表列舉。如:「一念他初犯,二念他年輕,此次暫且饒了他。」

6.當口語中的襯字,無義。如:「正月裡,桃花開。」、「不愁吃,不愁穿。」

[名]

姓。如周代有章,唐代有俊臣。

重編國語辭典

ㄌㄞˋ

lài

解釋

同「徠」(二)。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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