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臺

ㄍㄨㄤˇㄅㄛˋㄉㄧㄢˋㄊㄞˊ

guǎng bò diàn tái

解釋

用無線電波向外播送節目的機構。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電臺廣播,又稱無線電廣播(Radio broadcasting)、聲音廣播或收音機廣播,是以無線電波單向傳遞聲音資訊的方式,一般是以高頻廣播,透過大氣電波發送廣播頻率後,聽眾透過收音機來接收. 其基本設施為廣播電臺,中文常通稱為「電臺」. 依使用的技術不同,電臺廣播主要分為調幅廣播(AM)及調頻廣播(FM),另外還有常見於國際廣播的短波廣播. 不同的電臺廣播使用不同的的頻率範圍. 大部分電臺使用FM廣播,部分小規模電臺則採用AM廣播. 除大氣電波外,部分透過有線網絡、人造衛星和互聯網廣播. 1896年,古列爾莫·馬可尼(Guglielmo Giovanni Maria Marconi)發明瞭無線電報,最早的無線電系統是系統,其中沒有包括聲音. 若要用電臺廣播來傳送聲音,需要有偵測聲音的電子裝置以及信號放大的設備配合纔行. 是由英國科學家約翰·弗萊明在1904年發明的,他開發了一個設備,稱為「振動閥」(因為電流只能以單一方向通過此設備). 其中加熱燈絲(即陰極)可以以熱發射的方式釋放電子,若對應的(即陽極)電壓較高,電子會流往陽極. 而陽極沒有加熱,不會產生熱發射,因此電子無法逆向流...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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